1. 上午8:10及下午1:35後到校。
  2. 遲到同學先在大門口出示學生証,然後到校務處領取遲到紙登記及以學生證拍卡確認回校時間。
  3. 若個別學生遲到情況嚴重,會由訓導組發警告信處分。